《贤德的妻子》和《敬虔的丈夫》问答及资料合集

此问答合集含截止到目前所有阅读小组散员班、团体班学员的问题, 由不同的辅导老师通过文字或者语音回答。
某些老师的第一语言不是中文,为了服侍中国人自学中文,所以中文发音不完美,请带着感恩的心聆听。

学员刘姊妹的提问:

《贤德的妻子》第1章,书上写道神在《箴言》31章10-31节里,描述了才德妇人的20个特征,其中一个是勤劳做工,甘心用手做工,像商船从远方运粮来,想得田地就买来,所经营的有利她的灯终夜不灭。

我的问题是:是否全职太太单单服侍丈夫家人起居,还达不到才德的标准?妻子如果有能力还是应该殷勤工作,能够为家庭贡献财力?

小白老师:

学员今*姊妹的提问:

在第一章里,谈到箴言31章里描述的“才德的妇人”是很能干,也很有能力的女性,自己经营贸易买卖等。

我的问题是:进入婚姻和家庭的妻子可以继续在职场工作吗?那么怎么平衡“不是把一天下来剩余的一点精力和时间施舍给丈夫”?

B老师:

对问题的第一部分的简短回答是 “是”和”不是”。是否感到困惑呢?

让我们看看一些经文,它们有助于我们理解与丈夫和妻子在家庭中的角色有关的圣经原则,以及这些原则与家庭外工作的关系。

  • 请记住,男人和女人生来就是平等的。角色的不同并不影响我们在上帝那里的平等性。
  • 创世记2:15 ——上帝把带到园中,让在园中工作,照管伊甸园。这是在堕落和女人被创造之前。亚当的工作是在家庭之外。
  • 创世记3:17-19 ——上帝对男人的诅咒是在他的工作上,也就是在家庭之外。上帝给亚当的工作和诅咒是相关的。
  • 创2:18——上帝造女人是为了让她成为亚当的伴侣,成为他的帮助者。箴14:1——家庭的稳定和繁荣取决于女人的智慧。箴31 ——”虽然她在管理、贸易、手艺、慈善方面表现出了很好的技能,并有超出家庭的影响力,然而我们发现她还是主要集中在家庭的管理上。” [1]
  • 创3:16——在堕落时,女人被诅咒的领域与生育的痛苦和与丈夫的冲突有关。她受到的惩罚与她在家庭中的角色有关。
  • 提多书2:4和提摩太前书5:14——其中使用的动词相似,都与管理自己的家有关。所以我们要成为我们家庭的管理者。
  • 第31章——这个女人在工作。她相当不可思议——她在 “管理、贸易、手艺、慈善方面有超高的能力,而且影响力超出她的家庭,尽管如此,我们发现她仍然主要集中在管理她的家”。
  • 所以我相信所显示的模式是,我们的主要工作是管理我们的家庭。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不能在家庭以外的地方工作?不,但如果这意味着我们没有很好地管理我们的家庭,我们就不应该这样做。我个人认为,当我们的孩子还小的时候,要做到这一点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天中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既要工作又要管理好我们的家庭。如果一个女人从不与她的丈夫和孩子在一起,她就无法爱他们。如果她不和孩子们在一起,她就无法按照圣经所说的方式培养他们。作为女人,我们的生活有许多季节。在其中一些季节,在家庭之外做更多的事情比在其他季节更容易。箴言31章描述的那位妻子确实在工作,为她的家庭带来了收入,但是很明显她的主要焦点依然是放在她的家人和她的家庭方面。

问题的第二部分,是关于平衡我们的时间,这样我们就不会把 “剩余的精力和时间”给我们的丈夫。没有简单的答案,也没有 “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答案。每个家庭都是不同的;每个丈夫都是不同的(举例说明)。与你的丈夫交谈,了解什么能让他感到被爱和被关心。他对你和你的家人想要的是什么?

(B老师:我感谢我的丈夫和他关于婚姻的出色讲义,其中大部分内容来自于此。)

多位姊妹的提问:

为何本书作者积极推崇妻子不要外出工作?是美国的文化吗?相关社会福利?对妻子的保障?中国的妻子有时收入比丈夫还多呢,是丈夫的好帮助呀?

徐老师:

妻子不外出工作专心服事家庭并不是圣经的要求和规定,因此不要为此把难负的轭加在自己或者别的姊妹的身上,但是就像本书作者所指出来的,身为一个妻子,我们首要的呼召是服事好自己的丈夫和家庭,因为从永恒的角度来看的话,如果妻子辞去工作专心在家服事丈夫和孩子,可以帮助丈夫更好的实现神对他的呼召、可以把孩子培养成敬虔的后代、可以在自己所在的教会和社区产生长远的影响和设立美好的榜样,那这样所产生的果效可能比妻子出去工作赚钱更大,不过这个要因家庭而异。

美国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多的家庭的妻子不出去工作,也是和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关。毕竟美国多年受圣经教导的影响,比较注重家庭。很多家庭都生养众多,孩子们都是在家教育,这就确实需要做妻子做妈妈的专注在家庭中。在美国,如果是低收入家庭的话,可以申请政府的福利和保险,怀孕、生孩子、孩子体检看病几乎全包,等孩子长大了还可以上免费的公立学校直到高中(不过现在公立学校所教导的内容越来越令人堪忧),孩子上学期间的午餐往往学校也会负责,所以家庭的负担会相对小很多。如果是在家教育的话,教材买二手的也不会很贵,还有很多网上的免费资源和教会/机构的小组彼此支持,所以也不是家里太大的负担。对于做妈妈做妻子的,也有很多非盈利机构和教会的事工支持,保障她们的人身安全、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等。不过神是那位供应我们的神,如果有家庭明确神的呼召和带领让妻子专注在家,不论是在世界上哪个国家或者地区,都可以靠着主的恩典完成神的呼召的。

学员谢姊妹的提问:

我的问题涉及书籍《贤德的妻子》第三章,在“基督担当我们的罪”之下,出现在第三段,书上写道“如果你已经相信基督耶稣,接受他为你个人唯一的救主,你就不再处于神的震怒之下。你一切的过犯——昔日、今日并明日的罪都已得了赦免”。

我的问题是:根据【约一1:9】“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的理解是:人需要认罪,才能罪得赦免。“如果你已经相信基督耶稣,…..你一切的过犯——昔日、今日并明日的罪都已得了赦免”,这“罪都已得了赦免”是针对永死来说的(罗6:23“罪的工价乃是死”)对吧?

徐老师:

这个问题是关于我们怎么理解基督的救赎与我们的罪的关系。首先,主耶稣在十字架上背负的是我们所有的罪,当我们信靠主耶稣的时候(当然也就包含了认罪悔改),我们一切的过犯都被赦免,昔日、今日并明日的。罗马书3:25讲到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挽回祭的目的是要平息神的愤怒,神发怒是因为人的罪。耶稣作挽回祭平息神的愤怒的方式,就是背负我们一切的罪,让神的愤怒倾倒在他的身上,使我们信他的人一切的罪都被赦免,救我们脱离了神的愤怒。如果耶稣的救赎只是使我们部分的罪被赦免的话,那我们就仍然在神的愤怒之下。新约里的宝贵应许和祝福就是赦罪的恩典,借着主耶稣的救赎,神赦免一切我们的罪,不再记念我们的罪:“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8:12)“我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这些罪过既已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来10:17-18)我们不仅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在神面前不再看为罪人,甚至被称义了,被神看为义人(因信称义),因为我们的罪归到了耶稣身上,他的公义归到了我们身上。所以,我们首先要确定我们信主耶稣的人,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我们不再在神的愤怒之下。

这个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我们虽然被赦免被称义了,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仍然会犯罪。这个时候我们怎么看待?神又如何看待?我们要知道真基督徒仍然会犯罪,但是基督徒不会再因着自己的罪再落在神的愤怒之下,因为基督作了我们的挽回祭,神的愤怒在十字架上落在了主耶稣身上。信主耶稣基督以后,我们和神的关系不再是罪犯和法官的关系,而是儿子和父亲的关系。我们的罪会破坏我们与神的关系,也会让神很不喜悦,神也会管教我们,有时候是很严厉的。我们在今世也会遭遇一些罪的后果,但不是说我们又落在了神的愤怒之下,咒诅之下。我们所经历的管教,经历罪的结果等等,都是神的爱,而不是神的愤怒,是为了帮助我们成圣,是要建立我们,而不是要拆毁我们。这是神对我们的态度。我们犯了罪以后,我们需要认罪悔改。虽然当我们悔改信主耶稣的那一刻,我们所有的罪都被赦免了,但是悔改信靠主耶稣是基督徒一生的实践。当我们一次次认罪悔改的时候,我们就是承认基督已经为我的罪付上了赎价,我们在支取和经历基督已经完成的救赎和赦罪的恩典。也正因为基督一次性偿还了我们所有的罪债,所以有约翰一书1:9的应许,我们知道我们真实的认罪悔改必然被赦免,这带给我们悔改动力和喜乐!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假设你生活在一个人的家里,因着你身上的一些坏习惯,常常会破坏主人家里的东西,破坏家里东西的处罚是要把你送去监牢,因为你无力赔偿。但是有一个好心人,他因为爱你,一次性给这个主人一笔很大的钱,足以偿还你过去破坏和将来会破坏主人的东西的损失。当这个人为你付了这笔钱以后,理论上你不会再因你破坏了主人的东西受惩罚。但是下次你再破坏了主人的东西,你是不是仍然应该向主人道歉,并且有把握主人因着那个好人会原谅你!你也会期待下次不要再破坏主人的东西了。并且你也会不好意思地告诉那位好心人,你又破坏了主人的东西,你也会更加感谢他为你的破坏已经买了单!

学员提问:

涉及《贤德的妻子》第五章《妻子对婚姻的认识》 P41,“因为“骄傲只启争竞”(箴13:10)”。
我的问题是:这里的争竞和竞争的区别?刚刚查看了英文翻译:quarrels,似乎更清晰和准确,中文为什么翻译成争竞啊?在圣经真理中我们如何理解竞争?

徐老师:

“争竞”这个词在箴言13:10里面的含义是strife, contention,即冲突、争斗、争吵,可以理解为在行为和言语上都与人相争。

“竞争”这个词,根据词典网的解释,意思是为了己方的利益而跟人争胜(https://www.cidianwang.com/cd/j/jingzheng20158.htm);百度百科解释说竞争(competition)是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https://baike.baidu.com/item/%E7%AB%9E%E4%BA%89/1619587)
所以这两个词应该指的是不一样的意思。
根据作者原文:“当有人认为你有罪的问题需要对付时,你会如何回应,是以感恩的心承认自己的罪,从罪中回转,还是以骄傲的心回应,为此感到尴尬、愤怒,急于辩解,甚至起了憎恨、想要报复呢?你若以第二种方式回应,就是犯了骄傲的罪。从骄傲的心出来的是争竞和羞愧,因为“骄傲只启争竞”(箴13:10)。”
这里就可以看到“争竞”的其中一个圣经的理解和应用,即争竞是因为自己的骄傲而导致自己在面对别人指出我的罪的时候,有尴尬、愤怒的感觉,因而急于辩解,甚至起了憎恨、想要报复的心。可以理解为为了遮掩自己的罪而争斗。圣经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方案,即后面半句“听劝言的,却有智慧。”因此,想要对付因为骄傲而产生的争竞,是需要有一个谦卑的心去听劝言。如果对方指出来的罪是事实,那我们应该感恩并谦卑的接受,这样我们便能意识到自己有这个罪方面的问题,能够靠着主胜过这个罪,亦能够被打磨更像耶稣基督,这是于我们有益的。如果对方指出来的罪并非事实,我们也应该感恩,思想是不是有些误会的地方,我们可以谦卑的和对方进行沟通,这于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也是有益的。

“争竞”同样的词也出现在其他的经文中:

箴 言 17:19 :喜爱争竞的 ,是喜爱过犯;高立家门的 ,乃自取败坏。
以赛亚 书58:4a :你们禁食,却互相争竞,以凶恶的拳头打人。可见“争竞”往往是和人的罪和过犯连在一起的。我们与人争竞的主要原因是我们自己的罪,这是需要圣灵光照和我们下决心花功夫去对付的。

学员今*姊妹的提问:

我的问题涉及书籍《贤德的妻子》第1章,书上写道:神对每一位基督徒妻子的旨意是:服侍自己的丈夫。在妻子生命的优先次序中位列第二仅次于妻子和主耶稣基督之间的个人关系。妻子应当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奉献给丈夫,而不是把一天下来剩余的一点精力和时间施舍给丈夫。

我的问题是:圣经中哪里体现了这个真理?

B老师:

我们可以在哥林多前书7:32-35中看到这一圣经原则。在这段经文中,我们看到这个原则对妻子和丈夫都是真确的。这本书是为女人写的,但这本书中的许多原则对所有信徒都是真确的。

在以弗所书5:25-28中,我们看到丈夫被要求要去爱妻子,就像基督爱教会一样,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标准。

在提多书2:4中,年长的妇女要教导年轻的妇女爱丈夫和孩子。这表明对这些关系的重视程度要高于我们生活中的其他关系。

学员关姊妹的提问:

《贤德的妻子》第六章54页,“神的视角里”这样说:

“3.女人为男人而造,男人并非为女人而造。

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象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林前11:7-9)使徒保罗在此引述了神起初的旨意——男人要荣耀神,女人要荣耀男人。”

我的问题是:

使徒保罗在此引述了神起初的旨意——男人要荣耀神,女人要荣耀男人。请问圣经哪里提到了女人要荣耀男人?

小白老师:

经文:

林前11:7-9: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

For a man ought not to cover his head, since he is the image and glory of God, but woman is the glory of man. For man was not made from woman, but woman from man. Neither was man created for woman, but woman for man.

1. 创造的次序:保罗从本节到10节,追溯创造的次序,这是神从起初所定的次序。首先,男人是神的形像和荣耀,而女人是男人的荣耀。意思是男人是神在地上的代表,负责管理全地。男人没有蒙头,是无声地证明这事实。女人却从来没有得到这领导的地位;她是男人的荣耀,其意思就如温尼所说:“女人使男人的权威成为显而易见的。”保罗提醒我们,男人不是由女人造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造而出的。首先被造的是男人,女人乃是由他的肋骨造出来的。这种人类的先后次序,加强保罗认为男人作灵修领导的教训。

2. 虽然两性在属灵方面来说是平等的(参加3:28),但这并不表示两性在地位和功能上是平等的。这一点也可以从“神是基督的头”里看到,三位一体神彼此之间没有地位的差别,他们同尊同荣,同受敬拜,但他们在救赎大工上的内容却是不同的。

假若我们把人类当作身体,那么男人是头;而女人,可以这样说,是“心”。两者都是同样重要,身体没有其中一样都不行。但它们的作用却显然有别;若将它们同样看待,后果将不堪设想。

3. 女人要荣耀男人?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这里的荣耀是一个名词(glory),是一个创造的事实,即当男人和女人都走入到创造的次序里时,女人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男人的荣耀,但女人是否要荣耀男人?这里的荣耀是一个动词(glorify),是行为的目的,是被造的意义,我认为这不是女人被造的目的,男人不是女人荣耀的对象,上帝本身才是——(诗86:9)主啊,你所造的万民都要来敬拜你,他们也要荣耀你的名。

因此,女人不是要荣耀男人,而是要顺服他(当然是在不得罪神的前提下),尊重他,帮助他以合神心意的方式带领整个家。如书中所介绍的顺服的五个原则一样:

1、除了丈夫让妻子犯罪,妻子要凡事顺服丈夫,因为尽管神赐给丈夫对妻子的权柄,但只有神才拥有对妻子的绝对权柄。换句话说,神的权柄高于丈夫的权柄。因此,如果丈夫让妻子犯罪,她必须“顺服神,不顺服人”(徒5:29);

2、顺服的妻子不惧怕做正确的事;即使丈夫不信,妻子也当顺服;顺服的妻子不会使神的话语蒙羞;智慧的妻子在顺服上寻求年长敬虔女性的指导。

学员黄姊妹的提问:

我的问题涉及书籍《贤德的妻子》第六章,在“神的视角”标题之下,书上写道,

我的问题是:不管男人女人都是为了荣耀神的,女人是男人随时的帮助婚姻当中也要荣耀男人。但有神形象的女人,一生也是要回应神的,所以女人这边是不是也应该有一条线回到神那里,也写着“荣耀”两个字呢?

小白老师:

我完全同意——

  1. 因上帝按照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1:27;5:1-2),也就是男人和女人同等程度和同等尊荣地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他们在创造的价值上没有任何的区别;
  2. 就在保罗说了女人是由男人而出之后,他接着就说“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
  3. 所以,女人当然也要为荣耀神而活,特别是当我们考虑到有许多独身的女信徒的情况,更是如此。

学员提问:

涉及《贤德的妻子》第七章《妻子敬拜基督的责任》P69,“16.忙于教会事工或参与志愿者活动”。
我的问题是:它为什么属于“伪救主“列表?问题是出在“忙于”吗?如果它也能列于“伪救主”中,是否我可以理解:我们生活中从事的事情都可能成为“伪救主”,包括敬拜,当我们没有将心全然放在神那里而去赞美、感恩、祈求和荣耀祂。所以我能理解一些基督徒,特别是中世纪时的修道士或修女,如此刻苦己身脱离社会而去服侍神。但是,神创造的人是社会人,能在社会中去成圣是不是更有意义和价值,因为我们的主让我们要成为世上的光和盐。

徐老师:

作者写到:“借用基督教辅导教育基金会(Christian Counseling and Education Foundation East)大卫·鲍力生(David Powlison)的说法,这些在神以外的方法,就成为你的‘伪救主’。” 伪救主就是我们以为在那里可以找到自我价值、自我定位、罪的救赎、压力的释放等等的东西。这些东西本身可能并不是坏的,但是如果它取代了你心中神本当有的地位时,它就成为了伪救主。引用作者的话:“【神】要你一切的心思意念、动机和选择都来荣耀他,让他成为你内心最深处的渴慕、成为你的避难所。”所以,如果积极热心的参与服事和志愿者活动不是为了荣耀神,那它就成为了伪救主。比如说,可能有人会在服事当中寻求自己的定位、意义和价值,认为我身为传道人、执事、长老就理所应当的去服事,却不思想呼召自己的是神,给他能力去服事的也是神,为要让神得荣耀,而不是显得他多么能干;他的身份定位和价值也不是建立在自己所做的事情上,而是基于耶稣已经完成了的救赎的工作和神对他的呼召。我知道有的弟兄姐妹,很积极热情的服事,但是自己的家庭却疏于照顾、自己的父母却无心供养,甚至有家人因为他太过热心而拒绝信主的,这就没有为主做美好的见证,甚至可能会阻碍他的事工和服事。同样,敬拜也会成为伪救主,就像姐妹说的。如果在敬拜的时候不是专心用心灵和诚实去单单敬拜神,而是比如说专注在自己的感觉、诗歌的曲风、教会的陈设布置、敬拜的顺序安排等等上面那就是让敬拜成为了伪救主,因为是为自己的感受去服务的。同样,中世纪时的修道士或修女非常的刻苦己身,不单单是脱离社会的问题,更有可能是为了追求个人的成圣而忽视了神借着圣灵在我们身上使人成圣的工作,这种把自己的感受和需求摆在神之上的做法亦会成为伪救主。

学员提问:

涉及《贤德的妻子》第八章《妻子服侍家人的责任》P82,“妻子若一心想得到一个完美之家,这就成了她心中的偶像。相反,她应将全部心思放在荣耀主耶稣基督之上,由主决定她应以什么方式、什么样的日程安排来荣耀他。”
我的问题是:这里所说的偶像是因为“一心想得到吗?”我们的神是个灵,感恩祂的灵内 住在我们里面,而我们只有在敬虔中尽心尽责做本应做的事情方是在顺服和荣耀祂。渴 望带给家人一个完美之家并努力行动,这不是在尽责吗?“由主决定她应以什么方式、什么样的日程安排来荣耀他。”我非常想知道:具体我如何让主做决定,而且确信是祂 在做决定。

徐老师:

首先,我们得承认,一个完美的家是不存在的,因为住在家里的人哪怕都是信主得救的基督徒,也仍旧每天需要与老我和罪性抗争。整个世界和人类历史上只有一位完美的,就是拯救我们的耶稣基督,我们都是不完美的,不然我们也不需要耶稣基督的救恩了。因此,若一个妻子一心想得到一个完美之家,那她就是在追求一个虚幻的东西,而且就像姐妹说的,把本来应该全心全意去追求神的心拿去追求这虚幻的东西,那确实就是在拜偶像了。但是这不意味着做妻子不应该尽本分去好好的照管自己的家,神已经在圣经中向我们描绘了一个合神心意的家庭该有的样子,神也把圣灵和祂的肢体赐给我们,让我们可以产生渴慕的心并靠着神的能力和弟兄姐妹们一起去操练和遵行,让我们可以过在地如在天的生活并为主做美好的见证。但是要知道,竭力建造一个合神心意的家庭不是为了我们自己,不是为了让我的生活变得舒适(比如孩子们都乖巧听话不叛逆、家里都干净整洁而不是玩具书本丢一地哈哈),也不是为了在别人面前显得我们是何等的敬虔,而是为了全心去荣耀神,就像作者所写的。

关于姐妹问的具体应该如何让主做决定,而且确信是祂在做决定。我想还是要以圣经为一切的根基。圣经中有几个关键的真理我想适用于任何一个基督徒家庭,就是我们当做凡事都是为荣耀神而行、做丈夫的当爱妻子甚至乐意为她舍命、做妻子的要在主里顺服和敬重自己的丈夫、我们要为主培养敬虔的后裔等。我想把这几个大方向抓牢了,其他的日程安排就可以围绕这些去安排。当然也要知道,我们的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计划安排也有被意外打乱的时候,但是这也是神给我们学习操练时刻依靠祂的一个机会,让我们学习在任何事情上都寻求去荣耀神并信靠顺服祂的带领。举几个例子帮助理解,比如说在美国,很多家庭都很注重孩子的体育,会安排不少的练习和比赛,但是有些比赛是在主日上午举行,那么是为了孩子可以参加比赛拿奖好为以后申请大学添砖加瓦重要呢,还是带领孩子去教会全家一起敬拜神重要,我们心中所看着的事情会影响我们如何做判断。再举个我自己的例子,在上海封控之前我很看重孩子们的睡眠,希望她们可以作息规律、晚上早点睡觉休息好,因此碰到教会晚上的聚会我会很纠结,怕回家太晚影响孩子睡眠。但是经过了快三个月的封控以后首先是神挪去我心中对于孩子睡眠的焦虑,其次我也是切实体会到了在主里面对面的团契交通是何等的甘甜,现在我还是蛮期待晚上小组的聚会的,我会下午给孩子们多安排一个小睡,让她们晚上在教会精神也会好些,这也是神帮助我根据更重要的事情来安排每天的日程吧。

学员Esther姊妹的提问:

第八章第二部分“料理家务”中提到了“倘若一位妻子正在工作或者正考虑重新开始工作,那么她该省察一下自己的动机: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到底心系何处,是为了避免沦为“小人物”,还是为了物质生活更加富足?是为了免于照看孩子,还是为了分担丈夫的工作责任?这些动机是出于自我满足,是有罪的。敬虔的动机应当是“可以知足”(腓4:11)、“凡事谢恩”(帖前5:18),以及“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圣经中一直强调,妻子应营造一个整洁而有序的家。这是神给妻子的神圣使命。”

我的疑问是:如果工作的动机是出于为了分担丈夫的工作责任,这样的动机怎么会是自我满足呢?

B老师:

这是个好问题,但似乎对英文原意有一个小小的误解,导致翻译出现问题。中文译作 “分担丈夫的工作责任”。”分担 “是对英语 “relieve “这个词的翻译,但在这里并不是这个意思。这里“relieve”的意思是,把本应由她丈夫承担的责任放在自己身上(替丈夫承担本来应由丈夫承担的责任)。

学员Esther姊妹的提问:

我的疑问:如果工作的动机是出于为了分担丈夫的工作责任,这样的动机怎么会是自我满足呢?

B老师:

为女孩儿们在上帝所要为她们的未来安排的任何事情上做准备是值得的。在大多数国家和文化中,这包括婚姻和孩子。但是在今天的世界里,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会结婚,特别是基督徒姐妹,因为信主的姊妹往往比弟兄多。并非所有女人都会成为母亲。世界各地的不孕不育率正在上升。因此,女性可能会发现自己在生命中的某个时刻需要全职工作,或者可能在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需要全职工作。即便结婚了,丈夫也可能因为受伤或健康问题而无法工作,因此需要妻子工作。像箴言31中的女人一样,妻子也可以通过工作为家庭的收入做出贡献。即使女孩儿在学校接受的技能和教育似乎与她们未来的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上帝也不会浪费任何东西。祂为着我们的益处和祂的荣耀而使用我们生活中的一切。

学员Esther姊妹的提问:

有些姊妹非常有恩赐和能力,她可能比丈夫更有世界上的影响力或赚钱更多,这样的姊妹回家工作,丈夫的收入无法满足家庭的开支需要如,孩子的教育需求,同时,姊妹的恩赐也无法发挥了,请问如何看待或处理这样的情况?

B老师:

我认为一对夫妇需要决定他们真正的财务需求是什么,而不是他们想要的/欲望。把家庭放在第一位。如果需要更多的收入,试着看看有什么最好的选择,既能获得更多收入,又能让妻子以良好的方式管理她的家庭。兼职工作?在家工作?获得更多接受教育的机会,让她有更灵活的工作时间?关于姊妹们的恩赐,我相信如果我们的焦点必须放在荣耀上帝和顺服上帝上,那么重点就应该放在爱和服事家庭上,而不是放在自己和自己的成就上。但我和许多其他女性的经验是,当我们把这些事情放在第一位时,神确实会给我们带来成就感,也往往会以我们想象不到的方式使用我们的恩赐和能力。事实上,他通过我们对家庭的服事做工,赋予我们以前没有的新的技艺和能力。祂会使我们更有能力服事我们的家庭,以及服事他人。

学员秀*姊妹的提问:

作者两次(第100页倒数第二行,第103页第四行)提到丈夫所做的事情,没有一件是你不能饶恕的。

我的问题是:如果丈夫懒惰不工作、完全依赖妻子、性乱或出轨等等,而且拒绝改变,也要去饶恕“77”次吗?

B老师:

我可能没有正确地阅读这本书,但是第九章中她说妻子应该原谅丈夫的罪行的地方,从上下文来看,似乎是丈夫在悔改,希望得到饶恕。在这些情况下,妻子应该自由地去饶恕。她确实写过这样一种情况:一个丈夫经常暴跳如雷,伤害了他的妻子,然后他后来会感到抱歉并道歉。妻子告诉他,她原谅了他,但不相信他,并告诉他,他或她需要去找教会领袖寻求帮助。在第14章中,她对如何责备犯罪的丈夫以及如何向丈夫发出诉求给出了非常好的解释。这可以用在问题中提到的情况。如果丈夫不愿意改变,就意味着他没有悔改,教会长老需要介入,甚至可能会引致教会惩戒。记住,饶恕并不意味着你信任一个有重复模式的人。也不意味着你不去寻找帮助,或者你什么都不做。

学员的提问:

涉及《贤德的妻子》第九章《妻子爱的责任》P92,“因圣经上说,爱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和P102图表中 “爱是不计算人的恶。”(林前13:5)”
我的问题是:这都是神的话必然没有矛盾,但前面提到“爱不喜欢不义”,后面又说“爱是不计算人的恶”,这两句话所表述的内容是有冲突的,我该如何正确理解“爱即要不喜欢恶(不义),又能做到不计算人的恶”呢?

徐老师:

“爱不喜欢不义”和“爱是不计算人的恶”在这两句话并没有冲突,它们所表达的重点不同。

“爱不喜欢不义”重点更侧重于下文,即“只喜欢真理”。可以理解为一个人恨恶罪恶,不与之同流合污,敢于勇敢指出别人的罪并怀着爱心去帮助他改变;这个人喜爱真理,能够持守真理并行出来,如果因着学习真理明白自己有什么想法或行为是恶的就乐意去改正。比如说,做妻子的看到丈夫想要行贿领导而获取晋升,出于爱真理爱丈夫的缘故敢于指出丈夫的罪并劝诫他不要去行,这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还有可能有做妻子的相信世界的谎言,认为自己应当拥有什么样的包包、什么牌子的化妆品、应当是什么身材,但是因为对圣经真理的认识而知道神更加看重的是人的内心而不是外表,而且我们的身份地位不是由我们的外表衣服包包来决定的,从而改变自己的想法,不再把追求这些东西放在追求神之上,这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爱是不计算人的恶”更侧重于“计算”的这个过程和“恶”的这个对象。我想大家应该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与人起了冲突之后,我们可能会在头脑里反复不停的回放当时发生了什么,对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让我很生气,我当时是如何回应的,我如果当时这么说就好了等等,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专注在对方是如何得罪我的以及我应该如何反驳才能扳回一局上面的话,那就是在计算人的恶了,因为是在心里反复思考不讨神喜悦的内容。根据圣经的教导,我们更应该去思考那些“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腓立比书4:8)”的事情。还是上面的例子,在与人起冲突之后,因着老我的罪性可能当下我并没有按照合神心意的方式去行,但是在冷静下来之后,我还是可以去思考我在主里面的身份、我可以如何按照圣经的教导去回应并照着去做。这就是因着对福音的正确理解而乐意去操练更新心意并行出合神心意的想法行为的过程。

所以这两两句话并不矛盾冲突,它们分别侧重不同的方面,都是爱神爱人的表现。

学员唐姊妹的提问:

我的问题涉及书籍《贤德的妻子》第9章原则三(纸质书p96),书上说:“神想要你做的是:以合乎圣经的方式处理你内心的苦毒,为自己40%的错,负起100%的责任。这就是主耶稣说的‘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5)的真正含义”。

我的问题是:在我的理解中,“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在矛盾冲突中先认自己的罪,然后再指出对方的问题。应该不包括书上讲的这层意思,即“为自己40%的错负起100%的责任”。如果妻子承担了全部的责任,那么丈夫是否需要负他的那部分责任呢?另外,作者的意思是不是:丈夫为自己60%的错也负起100%的责任(我没有看《敬虔的丈夫》那本书),那么两人不论错多少,都负100%的责任,这样矛盾就容易化解了?

小白老师:

 

学员*姊妹的提问:

我的问题涉及《贤德的妻子》第11章,原则三:以对方为念。

我的问题是:丈夫如果现在正在外遇中,妻子仍然应该跟他有性生活吗?

徐老师:

这是我根据教授们的建议总结出来的一般性的答案。但是每个案例都有其特殊性,需要针对不同的案例祷告寻求圣灵的引领好用圣经的智慧来解决。

一,如果丈夫是信主的弟兄,那么做妻子的首先需要按照马太福音18章的教导去劝诫他、指出他的罪,目的是为了让他能够真正悔改并给他悔改的机会。这时,妻子可以拒绝对方的同房请求,但是动机应当是为对方的罪痛悔,要为对方祷告求神帮助他悔改,而不应该是怀着惩罚对方的心态。如果这位弟兄真正的悔改了,妻子不应该通过抑制性行为来抑制夫妻间爱的表达。这并不容易,但确实反映了圣经所教导的真理。即性是神所设立的赐给婚内夫妻双方的礼物,是夫妻用来荣耀神和享受彼此的。性不可以用来操控配偶(比如说作为奖励或是惩罚),而是应当用合宜之分彼此相待,不可亏负,即是为对方的益处考虑(哥林多前书7:2-5)。同时也是效法神的榜样,去赦免和接纳得罪自己的人,就像神对待屡次背约的以色列人一样。如果做妻子的这时仍旧不愿意和丈夫同房,则显露出她内心的问题,需要被辅导。如果丈夫没有悔改,还在继续犯罪,那么马太福音18章的教会纪律过程将会持续直到表明这个丈夫不是一个信徒,这时就需要持续为丈夫的救恩代祷并再次给他传福音。

二,如果是嫁给不信的人,根据林前7:13的教导“妻 子 有 不 信 的 丈 夫 , 丈 夫 也 情 愿 和 他 同 住 , 他 就 不 要 离 弃 丈 夫 。”如果丈夫仍旧愿意和她同住,即仍旧在婚姻中,妻子这时最好不要和丈夫离婚。但这也意味着丈夫必须对在性方面对妻子忠诚,就像妻子在性方面对丈夫忠诚一样。如果他反复不忠,则表明他已经不愿意和她生活在一起,即仍旧在婚姻中了。这时,由于丈夫不断犯罪,妻子可以选择和他分居或离婚,因为丈夫的不忠行为可能会把妻子的生命置于性病或身体和性虐待行为的危险之中,而且他的行为也是非法的。当法律适用的时候,她的分居或离婚的决定也是在法律上保护她,而丈夫也会因为非法对待她而被监禁。需注意,分居或离婚的决定不是为了报复或者惩罚丈夫,而是为了保护妻子并使丈夫明白自己的罪的严重性。在这整个过程中,持续地给丈夫传福音也是不可忽略的。

三,如果做妻子的为了留住丈夫反而刻意迎合,当然这样做也是不合圣经的。一位妻子(丈夫亦然)应该以神为她的保障、安慰、平安、喜乐的源泉,而非丈夫,否则就是把丈夫当做她的偶像了,这是神所不喜悦的。而且这么做对于犯罪的丈夫也是一种纵容,对他的灵魂的益处来说是有阻碍的。

学员提问:

在书籍《贤德的妻子》第十一章中的一个观点是妻子要顺服丈夫。

我的问题:在实际中我遇到这样一个案例:不信的丈夫,要求妻子把孩子给婆婆带,让妻子去工作,因为信仰不同,观念不同,妻子虽然应该以家为重,照顾孩子,但她丈夫不认同,这种情况该应该回应更合乎圣经?请问我该如何在辅导中结合这个观点进行辅导。

徐老师:

或许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帮助这个姐妹思考:

这个姐妹的丈夫虽然不信主,但是他对于福音是怎么看?是抵触呢?还是乐意去了解只是还没有做出决定?神会不会使用这件事帮助姐妹给丈夫做一个美好的见证?
姐妹有没有和丈夫沟通过关于这方面的话题?比如说姐妹觉得当以家庭孩子为重,她有没有和丈夫分享过她为何觉得家庭孩子比工作更重要?她有没有思想过她的这个想法是否合乎圣经?(比如说有的姐妹是因为看到其他弟兄姐妹都很重视家庭和孩子才开始重视家庭和孩子的,可能对于圣经这方面的教导其实还不是很清楚,这样“跟风”其实是不合圣经的。)还有丈夫这边的看法也需要去了解,比如说他要求妻子出去工作有没有什么考量?(比如说家庭经济状况?为了给孩子未来的教育攒经费?还是觉得面子问题,别人家的老婆都出去上班了我们家的也要?这些都是需要去了解的)

还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孩子多大了,他和父母、爷爷奶奶的关系如何?他愿意让爷爷奶奶去带吗?还是很黏自己的爸爸妈妈不想长时间的离开?还有,这位婆婆是个怎样的婆婆?很多人对于圣经中的“离开父母”有个错误的理解,认为结婚以后就不能再和父母(或对方的父母)有深入的来往了,其实不然,我们身为儿女还是有尽孝的责任,我们的孩子们也需要和祖辈们建立联系,学习如何与长辈们相处,还可以从他们那里学到很多的智慧和宝贵的生活经验。如果最终需要上班要把孩子给婆婆带,那也不必拘束,与其担心婆婆会理念不同带不好孩子,不如给婆婆传福音,让婆婆真正成为自己的一家人 :)

如果都沟通过了,向丈夫陈明自己的心意和看法了,丈夫还是要求姐妹出去工作,那就顺服吧,这也是一个关于顺服的美好的见证。首先要明白掌握孩子一生的是神,把孩子的未来交托到神的手中,不论是妈妈24小时不离开的照顾,还是妈妈出门上班每天见面时间有限,甚至是把孩子送回老家长时间没法见面,做妈妈的都还是可以有时间、有方法和孩子分享神的话语和神的爱的,最重要的是通过祷告把孩子交托给神。其次也是可以和丈夫讨论制定详细的方案,这也表明做妻子的很尊重丈夫的决议并期望和他一起去执行。比如说可以讨论做妈妈的工作全职还是半职?周末上不上班?婆婆帮忙带娃多久(如每天带多久?一共带几个月?等)有没有什么亲子活动可以安排来培养和孩子的感情?等等。

我们也可以帮助姊妹懂得,顺服不是单单的先生说什么就无条件的执行命令,顺服是可以有智慧的参与的,就像在这一个案例里面就有这么多需要考虑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帮助辅导员更好的了解被辅导者和她所处的处境,并帮助被辅导者更好的去从合神心意的角度去思考、面对和处理自己的问题。

学员提问:

在书籍《贤德的妻子》第十一章中的一个观点是:在婚姻中妻子有责任满足对方的性需要。

我的问题:在实际中我遇到这样两个案例:1.有怀孕的姊妹很困惑,在不能行夫妻之事的时候怀孕或经期,怎么解决丈夫的需要,对方若需要可以为对方手淫吗?2.教会中有一位姊妹很困惑,因为姊妹的丈夫偶尔会期望口交,但频率不高,有时是在她经期不方便同房的时候,姊妹很困惑不知道是不是违背圣经的。我也不太知道给她怎样的建议是合适的。请问我如何在辅导中结合这个观点进行辅导?

徐老师:

在回答这类问题的时候,我们做辅导员的要注意不要偏律法主义或者道德规条的去辅导。人一般都是倾向于律法主义和道德规条的,往往在辅导的时候,对方只是希望我们可以告诉她们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做、可以做的应该怎么做,然后她们照着去做就好了。但是,我们更应该做的是帮助被辅导者,把生活中的所有的事情都学会与耶稣基督的福音相联系起来。

因此,我们要帮助被辅导者明白婚姻的意义,神设立婚姻是为了彰显福音(以弗所书5:22-33),婚姻和夫妻之间的性也应该是对神的一种敬拜(哥林多前书10:31),夫妻之间应该彼此合宜的对待(哥林多前书7:1-5)等等。我们要提醒被辅导者不是单纯的按照书本上的教导去做,更是要思考为何如此做的更深层的在福音里的含义。因此,我们不是单单为了取悦丈夫而把满足丈夫的性需求当成了偶像,而是在讨神喜悦的正确前提下和丈夫一起彼此喜悦,彼此服事,彼此体谅。我在网上曾经看过一篇类似的文章(不过不记得链接了),里面的主要观点我个人也比较赞同,就是在明白了婚姻和夫妻之间性的意义之后,在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在夫妻双方一致认可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合宜的任何方式彼此服事、彼此享受、彼此满足。约翰派博也有一篇类似的文章,是专门针对口交的(https://www.desiringgod.org/interviews/is-oral-sex-okay)里面有四个原则可以用来参考借鉴:如果某事在圣经中被明令禁止,那它就是错误的。 如果某事是不自然的,那它就是错误的。如果某事是不健康的——也就是有害的——那它就是错误的。 如果某事是不友善的,即不为对方着想的,那它就是错误的。(It would be wrong if it were prohibited in the Bible. It would be wrong if it were unnatural. It would be wrong if it were unhealthy — that is, harmful. It would be wrong if it were unkind.)

徐老师的语音回答:

学员晶*姊妹的提问:

我的问题涉及书籍《贤德的妻子》第14章,策略七“学习遵循教会的惩戒”。 书上写道“倘若妻子已经忠心地实践了上述种种措施,而身为基督徒的丈夫依然犯罪得罪妻子,那她应当毫不迟疑地依照圣经的原则,向他人求助”。

我的问题是:妻子要就丈夫所有的罪劝诫吗?针对丈夫所有的罪,都是这样处理吗?比如花很多时间看手机?生气时损害物品?有烟瘾?

B老师:

你愿意让你的丈夫为你所有的罪劝诫你吗?阅读彼得前书4:8。花些时间祷告,决定他是否在重复犯罪,或者是否是恶劣的。

首先,和上面的问题一样——你想让你的丈夫以这种方式处理你所有的罪,甚至是不断困扰你的罪吗?阅读马太福音18:15 – 17。这些经文给了我们一个原则——先私下里和你丈夫谈谈。要有耐心,给他时间去改变(在大多数情况下——某些情况你可能需要离开家或向当局报告一些事情)。如果很明显他不听你(你可能需要和他交谈几次,以确定他确实不愿意悔改),那么你可以让其他人参与进来。然后告诉教会,由他们决定是否需要惩戒。

学员云香姊妹的提问:

我的问题涉及《贤德的妻子》第十四章:《神对顺服妻子的保护》,其中的“策略六:学会寻求以圣经为原则的辅导”中提到,妻子要听从圣经中有关年长、成熟的女性教导年轻女性的劝告:所以年长的姐妹只能教导妻子,而不能教导丈夫。

我的问题是:年长的姐妹只能教导妻子,而不能教导丈夫,我的教会现在还没有弟兄做圣经辅导的,怎么办?另外,夫妻在一起辅导,比较容易公正地了解双方的问题,我在上两个月辅导过一对夫妻,是丈夫要求辅导的,说他的妻子有问题,根本没有说自己的问题;后来在辅导过程中,发现他自己的问题也不少于他的妻子。我的问题是:姐妹是不是可以辅导一对夫妻?(如果不合适的话,我已经开始辅导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徐老师:

圣经辅导涉及对真理的教导,而且圣经的教导确实是在教会的范围内,姊妹不能教导弟兄,但是这个并不是死规定,毕竟有些情况下,教会是暂时缺乏弟兄的。就像在比较严格的美南浸信会,也有像慕拉蒂那样只身来到中国传福音宣教的姊妹,当时有人指责她身为姊妹不可以教导弟兄,但是她的回信就是请弟兄们兴起来做主工。现在在北美的教会每到圣诞节都会收集一笔特别的奉献用于宣教的事工,这比奉献就是以慕拉蒂的名字来命名的,可见姊妹对于教会也可以有很大的影响力。而且我们要明白,弟兄在教会里面做带领和教导的事工是神的心意,教会是神所设立的,教会是基督的身体,神比我们更加关心祂的教会的健康成长。所以现在可能没有弟兄兴起来做辅导的事工,但是不代表未来不会有。身为姊妹,目前我们能够做的除了忠心的运用我们所学的圣经辅导的知识去帮助和辅导教会里面的弟兄姐妹之外,还可以:第一,迫切的为教会里面兴起弟兄来做辅导代祷,求神在合宜的弟兄心中动工;第二,可以在合宜的时机向教会的牧者长执提起圣经辅导对于教会的重要性,鼓励他们参与到辅导的事工中(因为教会的牧者长执如果能够兴起来做辅导的事工更加好);第三,如果有弟兄表示自己对圣经辅导感兴趣,可以像亚居拉和百基拉那样,把弟兄私下里请到家里来和他分享,也可以把好的资源和课程推荐给他,把你所认识的可能在远方的属灵成熟的弟兄推荐给他等等。

夫妻共同辅导当然效果是最好的,如果没有弟兄,可以请自己的丈夫或者教会的牧长在旁边,哪怕坐着都行,这也是设立一个榜样,我相信神也会借着这个机会激励自己的丈夫或者教会的牧长去做合乎圣经的辅导。

如果我已经开始辅导了怎么办?继续忠心的辅导,鼓励被辅导的夫妻以后起来辅导别的夫妻;培养自己的老公;鼓励本教会的牧长;如果良心仍旧受到责备,那就暂停下来,请受辅导的那对夫妻的理解,鼓励他们为教会兴起弟兄做辅导祷告。

学员刘弟兄的提问:

在《敬虔的丈夫》第六章开篇第二段这样写道:“进入20世纪后,整个社会都处心积虑地强调个人主义,彻底混淆了丈夫与妻子的角色”。我的问题是这样,最近读到一篇文章,其中对《贤德的妻子》这本书有措词强烈的抨击。其中提到了“互补主义神学“和”互补主义“,后来在各处查资料,对互补主义有了一点了解,同时也发现了对应的词“平权主义”。但这些在网上的了解不够全面、系统。

我的问题:请老师帮助更多解释一下有关“互补主义”和“平权主义”,以使我们能对有疑惑的弟兄姊妹有正确的解释和引导。

K老师:

以下是该问题相关的一道ACBC认证考试题目回答概要。我认为这有助于给该问题提供一些见解。

从“男女平等”和“男女互补”两个角度,简述圣经有关“男性”和“女性”的教导。解释一下你更倾向于哪一种看法,并说明为什么你觉得这个看法更符合圣经?

A.定义术语:

1.两性平等——在本质上(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都可以得着救恩,并领受圣灵)和职分上(可以担任领导或支持者的角色)都是平等的;

2.两性互补——在本质上(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都可以得着救恩,并领受圣灵)是平等的,但在职分上是不同的(男性担当领袖角色,女性担当支持者角色)。

3.适用于家庭和教会

  • 只有男性才可以担当牧师/长老的职分。
  • 男人是家庭中的头,不是女人作头,也不是共同承担作头的角色。

B. 圣经怎么说?

1.创1:27—男人和女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

2.加3:28—男人和女人都可以得救。

3.徒2:17-18—圣灵降临在众人身上,不单是男人。

4.创2:18-23—男人被赋予治理家庭的责任;女人被呼召成为帮助者。

5.弗5:22-23—男人被称为家庭的头;女人则扮演顺从的角色。

6.林前11:3—女人是为男人造的,并非男人是为女人造的。

7.提前2:8-15—女人不应该教导男人或对男人施行权柄。

8.提前3:1-13—男人被设立为长老,而不是女人;然而女人可以成为女执事。

C. 你相信什么?

1.这种男性承担领袖职分的一般模式,特别适用于男女在家庭和教会中的角色。在家庭中,男人应当带领和爱他们的妻子,妻子要尊重他们的丈夫,顺服他们的领导,帮助他们的丈夫,因为他们得到了祂的指示。这种丈夫领导妻子的模式是仿效基督和教会的模式,新娘以基督为头,顺从祂的权柄(弗5:25;林前11:3)。

2.在教会里,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要作长老的是男人(提摩太前书第3章;提多书第1章),要带领祷告的是男人(提前2:8),要教导和执掌权柄的是男人(提前2:12)。圣经不允许女人在教会中承当牧师或长老的角色(提前2:11-14)。原因不在于天赋或教育的缺乏,只是因为在上帝的话语中就是这样命令的。

学员:

丈夫是非信徒,基督徒姊妹在与丈夫的相处中,如何把握顺服的界限?比如,如果丈夫不允许信徒妻子聚会该怎么办?再比如,妻子不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丈夫看电视而是自己学习属灵知识时是合宜的吗?

徐老师:

1.在不违背神的情况下,尽量操练对丈夫的顺服。妻子需要与非信徒丈夫坦诚沟通,透过生活中的互动(陪伴配偶等)表达对丈夫的爱,让对方知道信耶稣后可以更爱丈夫,;
2.对于非信徒丈夫不允许妻子参加聚会的情况,基督徒妻子需要尽量沟通和正确,信徒需要有团契生活。可以借助教会中敬虔夫妻的榜样力量,透过开放家庭等邀请弟兄姐妹来家里做客,帮助非信徒丈夫了解信仰带出的果效;
3.基督徒妻子需要反思,是否将“圣”与“俗”做了切割,忽略了在家庭生活中操练敬虔,而非单纯地学习属灵知识,而忽略了对家人的陪伴。

学员:

我曾经跟某姐妹有过两次非正式辅导(每次一个小时的沟通时长),了解到:她的孩子已经从公立学校被退学在家,丈夫不怎么顾家,不怎么参加聚会。姐妹对婚姻、丈夫、孩子充满抱怨,基本处于一种放弃的心态。该姐妹曾指责教会的人没有爱心,期待得到别人的同情。面对这种情况,接下来该如何做?应该从哪些方面切入辅导?

徐老师:

1.建议姐妹可以采取探访的形式进一步帮助辅导对象,因我们都是主内家人,需要去帮助肢体过荣耀神的生活;
2.可以从福音入手,了解辅导对象对福音的认识是怎样的?
3.对于生活的抱怨,可以过四个问题来向辅导对象提问,帮助辅导对象显明自己的内心问题:
a.发生了什么?
b.你当时是如何回应的?
c.当下我心中是怎么想的?
d.我内心的渴望的是什么?
4.找出教会中按照主的方式养育儿女的敬虔家庭作为榜样,发挥影响力;
5.可以联合教会其他肢体同工联合探访,进一步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