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姐妹如何面对性骚扰

提问

老师好,最近看到一个视频,几个中国女孩在日本,其中一个中国女孩在日本地铁上被一个男人猥亵,几个中国女孩很勇敢,大声喊叫并拍下视频,最后叫来警察把这个男人抓起来了。JH里有姐妹也遭遇过类似事件,一个姐妹是在公交车上,旁边坐着个70多岁的老大爷把自己的私密部位暴露出来让她看,这个姐妹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离开那个座位。另一个姐妹是在上班路上遇到一个年轻男子暴露自己的私密部位,当时路上没什么人,这个姐妹很害怕,赶快走开了。

想问一下,基督徒姐妹们遇到在公共场合被性骚扰该如何应对?神对这种处境吩咐我们怎么做?有什么圣经原则可以借鉴应用?谢谢!

回复

感谢这位肢体心中牵挂主内的姊妹们,提出这个问题。这是很美的肢体间彼此相爱的见证。感谢主耶稣爱我们,使我们能够彼此相爱。我列出一些要点供教会和弟兄姊妹参考。这些要点会先说圣经原则,再列出实践的建议。在回答最后有实践总结。

这位肢体所问的是很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如何保护弟兄姐妹身心灵魂在主里的健康。这是我们的大牧人自己迫切关心、一直在做的事。求主按照祂丰盛的怜悯和爱,使用各样的方式,包括这篇回答,来牧养保护祂的羊。个人观点多有缺漏,不足的地方还请弟兄姐妹多多帮补,一起来与主同工。

总结

  1. 神的儿女有一个最高的呼召,就是无论做什么,总是为荣耀神而行。(西3:17;林前10:31)神是圣洁、公义、绝不容让罪恶的神。(赛6:3;诗7:11)我们的思想、感情、行为要向神靠拢,好叫我们在神的圣洁和公义上有分,(诗11:7;彼前1:15-16)也让世人看见我们的选择和言行,可以认识神的形象,将荣耀归给神。(太5:16;彼前2:12)
  2. 这种性骚扰、暴露私处的行为在神眼中是邪恶、可耻、羞辱人的。(太5:28;结23:18;来13:4)性只应存在于夫妻之间,是神对夫妻的祝福。一旦实施在婚姻外,就是悖逆神的品德、创造和心意,是犯罪。(创2:24;利18:20;来13:4)这种公共场合的猥亵滋扰,是通过侵害他人的身体和益处来满足自身的情欲,是罪,是神所恨恶的。(林前6:18;7:1-4)每个人都是按照神荣美的形象创造的,加害者对他人有这样的欲念和行为是羞辱神。(创1:26;是的,背负神形象的世人,所产生任何的罪恶欲念和行为都是在羞辱神。可见我们的罪之多、之深,之无可救药。只有主耶稣的宝血才能洗净我们的身心灵魂。而祂为了救我们,心甘情愿舍了自己的命。祂好爱我们!)神呼召祂所赎回的儿女成为圣洁,抵制罪和邪恶。(帖前4:3-8;诗1:1-2;罗12:9)
  3. 神呼召我们做祂忠心的管家。(林前4:2)我们的身体和灵魂不属于我们自己,而是属于神的,是主耶稣用宝血赎买回来归给神的,神拥有绝对主权。(林前6:19-20)我们没有权利主张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一切要听神的。而神将这具身体和这灵魂托付给我们,祂的吩咐是要我们爱惜、保护好这属于神的身体和灵魂,(罗6:13)好向神交账。(来13:17;彼前4:5)所以要在我们的身体上荣耀神,尽力避免不圣洁的事。(罗12:1-2;约一2:16)
  4. 主非常宝贝我们的灵魂,也极珍爱我们的身体。(诗139:13-18;太4:23;约三1:2)身体和灵魂(心灵)是一体的,紧密相连、互相影响。(箴17:22;约5:1-14;诗38)耳目所见所听、身体所接触的,都对人的灵魂有影响,有些是非常深刻的影响。(箴4:20-27)看到了别人的私处或被人不合宜地接触,我们的心灵会受到负面伤害,有主内案例显明,有时这些影响是很深重或很长远的。所以,如果要保护好灵魂,就不能忽视我们眼睛所看见的,身体所接触的。(罗12:1-2)当猥亵和暴露发生时,要及时脱离和制止。(箴7:25;创39:11-12)
  5. 主与我们同在,不要害怕。(申3:22;申31:6)在我们还未得救以前,神的眼目就看顾我们,圣灵感动我们,将我们的心意赎回。(林前12:3)在我们得救后,神更是每时每刻与我们同在;祂也深深渴望我们知道祂绝不抛下我们,绝不撇弃我们。(可1:23;可6:50;来13:5-6)那与我们同在的,比那要伤害我们的更强大。(代下32:7)牢牢抓住神,向祂祷告,做祂吩咐的事,祂必托住我们,祂从不食言。即或神允许不好、甚至极恶劣的事发生,祂与我们同在。(太28:20)祂也早已胜了这个给我们苦难的世界。(约16:33)没有任何事的发生能脱离祂的掌控。我们有一位完全掌权、无限智慧与良善的神,祂爱我们,小心衡量过我们的承受能力才加给我们,是为我们的益处和祂的荣耀。(林前10:13)倚靠祂、认定祂,祂是我们的平安。(约14:27;诗91)
  6. 做世界的光和盐。神要祂的儿女为他们在世寄居的土地求平安,(耶29:7)这世界要因为有神儿女的存在而显出光明。(可5:14-15;约8:12)因此神的儿女要有责任感、有智慧地改善所处的公共环境,包括安全和道德环境,绝不可听之任之、纵容败坏。做儿女要像父亲,而我们的天父时时都在毁灭罪恶,(创19:13;鸿1)又扶助受欺压的。(诗72:4)所以,不论是遭遇侵害,还是目击别人受害,都一定要及时制止,解救受害者,(诗10:18;赛1:17)防止更多人受害,帮助维护所在土地的平安。让更多人看见:做坏事是要被揪住、付出代价的。以至有更多人敢站出来捍卫正义,更少人敢放纵内心的恶。具体方式:(1)对于受害人:通过手机录像、录音、照相,及时取证,离开加害者,求助路人或司机,报警。根据网络资料,司机一般会将公交车开往就近的警局。(待验证)(2)看见他人受侵害:协助受害人取证,弟兄可隔开加害人和受害人(除非加害人的目标是男性),报警。根据个人的心态和把握,可考虑高声示警或厉声呵斥,也可考虑网络民警的提示,避免和加害人产生直接正面冲突。最后一点是一个智慧的考量,没有绝对正确的答案。
  7. 不要以恶报恶,因为人的怒气不成就神的义。(罗12:17-19;帖前5:15)除非自我保护,若在可控范围内,尽量不以自己的方式打击报复,如事后暴力报复、非法侵害加害人。这个尺度有时很难界定,愿弟兄姊妹在危急之时不要拘泥或过度考量,以保护安全为第一优先级。
  8. 对加害人最大的爱就是帮助他受到应有的制裁。(来12:4-8)不要任凭他犯罪不受惩戒,免得他不悔改,以致被神毁灭。(诗73;罗1:18-32;路13:1-5)不要因恐惧或冷漠在脱离危险之后就不了了之、独善其身,免得因他在神面前无法交账。(利19:17;结3:18)不要在被侵害或看到人受害的时候想“我现在要给这坏人传福音。”恐怕他践踏福音并反过来伤你。(太7:6)
  9. 善用神所设立的地上的权柄。终极的公义和审判属于神,但在地上的权柄也是出于神,是神的用人,是神护卫正义的代理人,是为所有世人的益处。神命令我们要顺服并配合地上有权柄的,刑罚作恶的,为受害的伸冤。(罗13:1-7)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及猥亵他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在发现违法犯罪时,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在公交车上等公共场所进行性骚扰行为(包括口头方式、行动方式和设置环境方式等)或故意裸露身体,特别是强制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将负法律或刑事责任,根据恶劣程度不同,形式包括多日拘留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可见法律对公共场所猥亵滋扰的界定是严重的。对于所处环境中的罪恶和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顺服和使用神在地上设立的权柄,承担身为公民的义务,及时报警,协助警方调查取证,以惩罚罪恶,保护众人,改善所处的环境,也或可使恶者因惩戒而悔改得益处。网上有公安机关的一些帮助视频,可以搜来看看。
  10. 教会的合一与保护。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每个弟兄姊妹都是这身体上的一部分。基督爱自己的身体,身体任何一部分受亏损,都是在伤害耶稣。(徒9:1-5)某位弟兄或姊妹遭受到这样的骚扰和猥亵,保护、安慰、辅导既然是基督的责任,也就是全教会的责任。(林前12:25-27;帖前5:14)神设立牧者和教会领袖来牧养、保护祂的群羊。如同牧人既要喂养自己的羊,也要保护羊的安全一样,教会的领袖不止有教导真理的责任,更有在日常生活中保护羊儿的责任。(太12:11;徒20:28-31;诗82:1-4;约10:11-15)当有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时,牧者可在会中提醒肢体,教导相关真理以及如何在这样的情况中实践真理。可协助肢体咨询、报警,可组织安全教育,视情况可带领和组织肢体彼此保护。一些遭受侵害的肢体不会在教会寻求帮助,是因为认为教会不会在意、不会帮助,有些肢体甚至感受到可能在教会被论断,因而更要隐藏所受的伤害。这需要我们的牧者和领袖好好考量,神对儿女是存怎样的牧养的心。我们可以怎样与神同工?怎样在平时让弟兄姊妹感受到真诚无伪的关爱?感受到教会真是主用生命为他们创造的家,好让弟兄姊妹遇到危害的时候,会先想到回到家里来哭诉、寻求神话语的喂养?
  11. 受害后的辅导:遭遇猥亵滋扰的弟兄姊妹心灵上会留下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教会领袖平时要爱护关心肢体,强调圣经辅导的重要性,鼓励弟兄姊妹遇事寻求帮助和辅导,强调教会肢体彼此共担重担,打消肢体的顾虑、隔阂、羞耻感。这样当肢体有类似的遭遇,才会愿意寻求教会和圣经辅导的帮助,也才能得到神真理的引导,真正在生活和困难中感受神的同在。这也是牧者和领袖训练肢体间体会基督的爱、彼此相爱合一的好机会。
  12. 祷告——基督徒遇事首先要做的。(腓4:6-7;帖前5:17;提前2:1)(1)事发之时若蒙圣灵提醒,可在心里迅速祷告并做出反应。但常常事出突然,若并未想起祷告,也不要自责。
    (2)事后祷告:当事人和知道这事的基督徒都应祷告,牧者及教会也应为此事祷告。祷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世代的邪恶忧伤,追想神的公义、承诺、信实,呼求神的正义、审判、保护,为个人和教会在这事上有智慧、有信心、更合一、更靠近神,为弟兄姊妹的身体和心灵的平安及正义得到伸张,为所处环境和人民的安全,为执法人员和在上权柄,为法律的公正严明及贯彻执行,为加害者得到公义的审判制裁、认罪悔改、认识神得新生(记住我们的仇敌不是神创造的人,而是毁掉人的罪),为世人认识神,为神的国度尽早降临来祷告。
  13. 总结:
    (1)个人:认识到猥亵滋扰是神恨恶的罪。祷告。抵制这种行为。努力让加害人接受法律制裁,创造更好的公共环境。具体方式可有:取证、报告执法部门,(选择性地)当面斥责,报告教会。具体到
    ①受害人:保护自身安全,第一时间手机拍照、录像、或录音取证,报警,求助旁人或司机。
    ②观察到有人受害:协助拍照取证,弟兄可以用身体隔开施害者和受害人,报警,帮忙求助。
    (2)对于教会:祷告,教导神的真理,鼓励受影响的肢体接受圣经辅导;有多次发生或其他需要重视的情况,牧者可协助肢体咨询报警,牧者可带领、组织弟兄姊妹结伴彼此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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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小捷老师,美南浸信会(SBTS)圣经辅导硕士,基督教教育硕士。小捷老师目前服侍于圣经辅导的发源地教会之一——拉法叶信心教会(Faith Church of Lafayette)中的展望异象住院治疗事工(Vision of Hope Residential Ministry)。该事工通过圣经辅导帮助有自杀、自残、抑郁、精神创伤、饮食紊乱、物质滥用等问题的女性,使她们在神的真理和大能之中重塑人生目标,获得荣神益人的新生命。